通過了解分析礦產勘查項目的地質、采礦、加工選冶、基礎設施、經濟、市場、法律、環(huán)境、社區(qū)和政策等因素,初步擬定礦產資源開發(fā)技術經濟參數(shù),對項目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概略研究,為是否開展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據(jù)。
根據(jù)礦山資源條件、開采技術條件,通過技術經濟分析論證,推薦礦山采用露天開采方式,開采頭道井礦區(qū)730m標高以上礦段,采用公路汽車開拓運輸方案。礦石綜合回采率95%,貧化率5%。礦山對廢水的利用率達80%,廢渣利用率達75%。
法定代表人:劉躍忠
項目負責人:米學峰